通知公告

柔性引才奖励申报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江夏区关于推动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的若干措施》(夏人才〔2024〕1号)政策落地,让企业和人才享受政策红利,拟启动柔性引才奖励条款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支持注册地或税源缴纳地在我区的各类市场主体,在不改变区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项目合作、联合研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面向全球柔性引才。对柔性引进汤逊湖A、B、C类相应层次人才的企业或部门(A、B、C类人才分类详见附件1),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8000元、5000元、3000元的补贴。

二、申请资料1.《江夏区柔性引才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单位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4.申报单位当年向柔性引进人才支付劳动报酬的银行流水等凭证;5.柔性引进人才当年在我区连续或累计工作一个月以上的证明,包括往来车票、差旅费用发票等;6.柔性引进人才符合汤逊湖A、B、C类人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1.填写申请。申请人(申报单位)填写《江夏区柔性引才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由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发布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

2.受理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所在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人才和企业的信息、属地、在岗情况等进行真实性核验,对人才类别进行初步分类,由街道统一收集申报表并盖章,提交至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直部门柔性引进人才,由区直部门收集材料并盖章,报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收到材料后,相关部门和街道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受理复审。区人社局对人才分类情况给予复核认定,确认人才是否属于A、B、C类人才。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受理评审。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薪酬支出、人才类别、工作时长、工作成效等要素进行评审,并上部务会审议,确定评审通过名单。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议。

5.公示拨付。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将审核结果在江夏组工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并向区财政申请资金,将资金拨付给所在街道,由街道拨给人才所在单位。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四、相关说明1.申报单位需为江夏区独立法人企业,柔性引进的人才需在申报单位连续或累计工作1个月及以上。

2.根据“一人对应一单位”的原则,一名柔性引进人才当年只能对应一个申报单位,且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3.柔性引才的起始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政策发布之日起,在此之前签订引才协议且已完成相关合作项目的,不在申报范围;在此之前签订引才协议且今年4月份以来有明确合作事项的,可以申报。

五、集中受理时间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9日。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027-81568350。区人社局:027-87956003。区行政审批局人才窗口:027-81815706。

附件1:江夏区A、B、C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docx

附件2:《江夏区柔性引才奖励申请表》.docx


江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