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江夏区打造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高地。根据《江夏区关于推动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的若干措施》(夏人才〔2024〕1号)精神及要求,经研究,拟启动创新创业领军团队评审工作,选拔并扶持一批与江夏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的深度融合,为江夏区锻造新质生产力,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注入新动力。现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自2024年1月1日后(含当日),已落地或拟落地江夏的创新创业团队均可申报,申报时只能选择创新领军团队或创业领军团队其中一项,不得兼报。同一单位仅限推荐一个团队申报。已获得过类似补贴专项的人员、团队或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一)创新领军团队

1、申报范围创新领军团队是指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在本区企业或研发机构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高端创新团队。

2、申报条件创新领军团队以“人才+项目”形式进行申报:

(1)申报团队必须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项目领域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创新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均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已有一定合作基础且入选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3)申报团队已在或拟在本区注册创办企业,团队带头人现(拟)担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4)团队带头人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新药证书、行业奖项、软件著作权,或曾担任申报单位核心发明专利、新药证书、行业奖项、软件著作权的第一研发人员,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5)入选创新领军团队后与该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团队带头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其他核心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6)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承诺投入团队研发项目经费不低于300万元,能为入选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创业领军团队

1、申报范围创业领军团队是指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技术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所创办企业能够经受住市场考验,具有高成长特点,能带动本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创业团队。

2、申报条件创业领军团队以“人才+项目”形式进行申报:

(1)申报团队创业项目领域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2)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申报团队已在或拟在本区注册创办企业,且该企业由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控股,或者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拥有该企业不低于30%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4)入选后创业团队成员原则上需在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其中60%以上核心成员(不足1人按1人计算)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5)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6)申报团队成员须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所在单位须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  评审流程

(一)材料提交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按要求填报《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书》,已注册企业的由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未注册企业的由申报人签字确认,申报材料同步发送至区经科局受理邮箱(2420529165@qq.com)。

(二)项目初评由区委党建和人才办、区科经局、区科投集团、区财政局、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组成专项工作小组,联合专家库成员进行初筛评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且具备良好成长性的项目,推荐进入项目终评环节。

(三)项目终评项目终评采取采用“线下路演+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专家依据评审规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出各项目分数,由专家基于现场实际研讨审慎确定最终入选项目数量和资助额度。

(四)结果审定根据专家定拟入选人才团队的名单及资助金额,资助金额30万至100万不等。入选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须在江夏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完成工商登记,且承诺在江夏区合法、存续经营5年以上。

(五)公示拨付审定结果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六)入库及投资评估被评定为领军团队且在江夏注册的创新创业主体,将同步进入江夏区政府投资基金拟投项目库,并优先推荐参与省市重点项目及创新创业大赛等。由区经科局进行项目收集,区科投集团根据江夏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程序要求,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工作。


三 配套支持

(一)经费支持1、奖励标准:积极支持各类有技术、项目、资金、资源的人才团队来我区创业。通过评审,对入选的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创新领军团队带头人纳入区高层次人才B类、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纳入区高层次人才C类。2、拨付对象: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所申报项目在江夏创办的企业。3、拨付方式:人才经费资助分两期拨付,在评审通过且立项公示后立即拨付50%,剩余50%经费在第二次评估后拨付,第二次评估原则上在项目启动后6-12个月内开展,评估前需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经费使用明细、企业自筹资金到位证明等材料。

(二)股权投资支持通过评审,入选创新领军团队最高可获2000万股权投资支持,创业领军团队最高可获1000万股权投资支持。

(三)场地支持鼓励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优质项目在江夏区就地成长、就地孵化,优先推荐入驻江夏区国有孵化器、国有产业园区,给予专项租金优惠政策支持。国有孵化器为入选项目团队提供不高于200平米的创业办公场地,免租期两年,纳入科创服务链体系孵化。


四 推介机制

本项评审工作采取第三方推介、“以才引才”等多渠道挖掘优秀人才和项目,对成效好的推介者,设置“人才推介”奖项。(一)第三方推介国内外知名孵化器、加速器、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机构、人才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商会、同乡会、校友会等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按照产业需求,推荐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参评。凡推荐参评团队成功被评为我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的,推介机构(个人)将获评“汤逊湖招商大使奖”,以及3-5万元的推介奖励,每家推介机构(个人)每年奖励上限为30万元。

(二)“以才引才”已被认定为汤逊湖A、B类人才的,本次大赛可推介2个团队项目免初评“直通终评”名额。推荐团队项目成功被评为我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的,推介人将获评“汤逊湖最佳伯乐奖”,以及3-5万元的推介奖励,每年奖励上限为30万元。


五 评审时间

申报常态化受理,定时开展评审。


六 联系方式

江夏区经科局:

郭文龙 15071383875

蔡楚旭 13242201062

陶妍钰 027-87934010(收集资料)


附件: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书.docx

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