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

  2023年5月,《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2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在2023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大会发布,报告由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共同编著。

  一、中国科技成果转化趋势

  (一)高校院所科转总量有序增长

  报告显示,总体来看,随着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法规逐步落实,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截止报告填报时间截止之日,2021年共有3649家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的合同总金额为1581.8亿元,总合同项数为564616项,合同当年到账金额(不含作价投资)为1016.9亿元。2021年科技成果转化总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高校院所数量为3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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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高校院所所在地维度统计,合同总金额排在前三位的省份分别为北京(318.9亿元)、江苏(163.3亿元)和上海(150.9亿元),总合同项数排在前三位的省份分别为广东(176967项)、北京(49087项)和浙江(44524项)。

  在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方面,在各项数据上,2021年,总合同金额和合同总项数均有所增长。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总金额为227.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1.1%,总合同项数为23333项,比上一年增长10.3%;平均合同金额为97.5万元,比上一年增长0.7%;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金额显著增长,个人获得现金和股权奖励达80.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43.2%。在转化流向层面,在行业领域上,转化制造业领域的成果转化最为活跃;在转化方向上,科技成果转化主要转化至中小微其他企业,占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总合同金额的67.9%;在所在地维度上,产出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排名居前三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市、北京市和江苏省,承接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排名居前三位的省份分别是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

  2021年,高校院所以转让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为86.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3.5%;以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为74.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8.9%;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为66.5亿元,比上一年增长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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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方面,在各项数据上,2021年,总合同金额和合同总项数均有明显增长,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总金额为1354.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7%,占成果转化总合同金额的85.6%,总合同项数为541283项,比上一年增长22.1%,占成果转化总合同项数的95.9%。在转化合同金额上,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单位数量明显增长,2021年共有282家高校院所签订转化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平均合同金额增长至25万元,比上一年增长4.1%。

  截至2021年底,高校院所创设和参股公司数量为3415家,比截至上一年底增长17.6%。其中,中央所属高校院所创设和参股公司数量为1260家,比截至上一年底增长47.9%;地方所属高校院所创设和参股公司数量为2155家,比截至上一年底增长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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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配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在政策上,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就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先后修订了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成果转化的2022年新发布政策文件共计80份。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价值实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地方科技创新及合作、推进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等7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创新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高校院所结合实际,推进赋权改革试点、完善成果转化评价体系、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强企业对接,积极探索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模式。

  二、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报告显示,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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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议

  (一)国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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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资源配置与评价结果挂钩

  建议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切实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估方法。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制度,完善科研人员承担横向课题的考核评价政策,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指标纳入高校院所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将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园区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与研发平台财政支持经费挂钩。

  2.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实施落地

  建议后续进一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个税优惠、赋权参股、尽职免责等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打消科技成果转化顾虑。组织编制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交流研讨,为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交流和学习平台。

  (二)地方政府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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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大省市概念验收、中试环节布局,强化公共研发平台建设

  建议推动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布局建设示范基地、平台及概念验证中心,加大对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中试、产业化实验的资金和场地支持,鼓励和引导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共建中试基地和研发中心。加快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速布局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构建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公共研发支持体系。

  2.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技术转移人才

  建议地方政府加强区域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在实训实操能力方面的培养,着重考核专业人才在运营服务、实际贡献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能力。探索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制定灵活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路径,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探索技术转移专业学科设置,建立健全的技术转移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和人才评定的考核评价机制。

  3.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素自由流动

  建议加强成果转化区域战略和政策协调,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在区域内流动,实现区域创新优势互补。构建跨区域技术交易市场,打造政策支撑体系基本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成果转化共同体。推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为远距离的企业和大学提供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逐步打破行政属地的政策边界。

  (三)高校院所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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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强化高校院所原始创新,增加高质量源头供给

  建议改革高校院所研发评价机制,提高研发活动的针对性。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强化事前转化前景评估,确保科技成果供给从源头上更加符合企业的现实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引导科技人员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寻找承担科研课题,鼓励科研人员下沉,密切对接企业和产业需求,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联合开展契合市场前景前沿性研究,实现科技成果高质高效转化。

  2.鼓励高校院所自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提升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建议引导和扶持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在企业需求对接、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同时,鼓励高校院所与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深度合作,通过技术成果交易会、洽谈会、技术培训等形式,为技术供需双方提供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3.加强高校院所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提升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建议高校院所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拓宽融资服务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积极了解金融机构推出创新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邀请专业的金融服务团队在高校院所进行宣讲,为高校院所提供融资方面的培训辅导,实现有转化能力的高校院所与资本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