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提质、绿色、安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推动产业升级,根据《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现面向区内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申报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中小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属于光通制造及激光设备制造、电气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石油化工和新材料等8个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对纳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的摸底企业优先考虑。
(二)申报企业应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相关标准。
(三)项目投入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
(四)其他要求按照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申报要求执行。
三、奖励标准
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达到二级水平的,市级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的3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30万元;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的,市级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的4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40万元。
四、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以下网站,填写信息申报。
https://zxsz.whsme.net.cn:8443/wh-zx-platform/home
联系人:丁奇
联系电话:81568003
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