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提质、绿色、安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推动产业升级,根据《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现面向区内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申报工作,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中小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属于光通制造及激光设备制造、电气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石油化工和新材料等8个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对纳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的摸底企业优先考虑。

(二)申报企业应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相关标准。

(三)项目投入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

(四)其他要求按照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申报要求执行。

三、奖励标准

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达到二级水平的,市级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的3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30万元;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的,市级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的4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40万元。

四、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以下网站,填写信息申报。

https://zxsz.whsme.net.cn:8443/wh-zx-platform/home

联系人:丁奇

联系电话:81568003


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