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科技创新领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4年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科技创新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武汉地区注册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国家实验室、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湖北实验室、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武汉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武汉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市建新型研发机构、市级中试平台、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二)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在汉全职工作3年以上,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3.遵纪守法,爱国奉献精神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得到群众认可。4.长期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践行实干精神,具有高超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实践操作水平,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专业条件1.在我市国家级、省级(湖北实验室)、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全职从事科技创新工作。2.有牵头实施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持续创新能力。3.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4.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推荐指标1.国家实验室、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简称武创院)、武汉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简称产业创新实验室)原则上各推荐不超过3名人选,产业创新实验室牵头单位、武创院需出具推荐函。2.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各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武汉市国际企业创新中心、武汉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原则上各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非独立法人的依托平台需单独出具推荐函。3.湖北实验室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主要支持单聘科研人员和全时双聘科研人员(聘期不低于3年)。4.其他创新平台原则上各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五)有关限制1名人选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领域的专项计划,不得多头申报、跨领域申报;已入选国家、湖北省人才计划或武汉英才计划战略科技、产业领军、优秀青年等人才专项的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用人单位组织推荐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书》(见申报通知),通过“武汉人才工作网”进行线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文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类创新平台按属地原则由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线上初审,对申报人工作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通过审核的申报对象向初审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和全市科创平台人才队伍情况统计表(纸质版、WORD版、PDF版申报书1份,其中附件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纸质版和PDF版)。各区科技管理部门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并征求所在区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后,提出推荐申报人选,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申报人才信息汇总表、科创平台人才队伍情况统计表和签章页(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报市科创局,各区推荐人员中40岁以下人员占比不得低于60%。

(三)评审认定市科创局将采取专家评审等形式,并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安等部门意见,确定建议名单。市委人才办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后,在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入选对象。


四、支持措施

(一)对入选人才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分3年拨付,每年2万元。

(二)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培养项目。


五、注意事项

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推荐人选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提交至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楼1614室。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市科创局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处电话:027-65692155 


附件:

 1.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科技创新领域联系表

2.全市科创平台人才队伍情况统计表


武汉市委人才办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