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中心简介

江夏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6年4月成立,是由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江夏区司法局联合湖北观筑(江夏)律师事务所、武汉光谷知识产权研究院、湖北省先进纤维材料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先创平台)共同发起的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益服务”的运作模式,整合法律专业资源与产业技术优势,致力于为江夏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服务。

二、服务对象

(一)在江夏区内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二)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江夏区的自然人;

(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地在江夏区辖区的相关权利人;

(四)其他符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条件的主体。

三、服务内容

(一)组织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

(二)举办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

(三)就具体案件,组织专家出具侵权判定参考意见;

(四)受邀参与区域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的研讨,并提供专业建议;

(五)参与区域产业规划、重大项目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分析,并提供咨询参考;

(六)组织志愿者、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展会、赛事等活动的驻场维权咨询服务;

(七)发挥专业与技术优势,为区内知识产权执法、调解与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辅助支持;

(八)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

四、服务流程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3、申请维权援助事项、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

5、中心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受理

中心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视为撤回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申诉。

(三)办理

中心受理后根据案情分流处理。咨询类需求提供指导意见;侵权判定需求出具参考意见;调解类需求在双方同意下开展人民调解;专项需求协调相关资源提供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中心提供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人民调解服务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提示

申请人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存在伪造申请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维权援助等情形的,中心将终止维权援助服务。

(三)监督与公开

中心有权对维权援助服务全流程进行监督,定期公开服务案例与工作成效(涉密信息除外)。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创谷7号楼先创平台

联系电话:17362909732

          027-87952344

附件: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docx

      2.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库名单(第一批).xlsx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2026年6月3日